衡陽師范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方案 正文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以及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視頻培訓會議要求,結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制訂
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在學校黨委行政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和培養(yǎng)單位,必須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強責任落實,切實做到“三個確保”。一是確保安全性,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二是確保公平性,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堅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公平公正。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樹立正確的政治意識,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強化復試考核,加強組織管理和資格審核,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充分發(fā)揮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把考查考生的專業(yè)素養(yǎng)、創(chuàng)新能力和綜合素質作為復試的重點,強化導師群體把關,嚴格規(guī)范導師群體行為,強化導師的規(guī)則意識、程序意識、責任意識和招生紀律意識,嚴肅處理權力尋租等違規(guī)行為;加強復試過程的督查和監(jiān)管,堅持信息公開制度。三是確??茖W性,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確保招生質量。通過“三個確保”措施,穩(wěn)妥做好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組織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復試基本條件
(一)凡參加學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應門類(學科)復試的最低分數要求(國家A類地區(qū)分數線)。
(二)根據國家復試分數線、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生源等情況,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學科招生規(guī)模120%,個別生源好或技能性比較強的專業(yè)復試比例可放寬,具體比例由各培養(yǎng)單位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決定,但差額比例一般不宜超過150%。
(三)復試名單確定
所有學科、專業(yè)(領域)采取差額形式復試,由各培養(yǎng)單位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在達到報考我??忌M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各培養(yǎng)單位將一志愿復試名單公布在培養(yǎng)單位網站。調劑考生的復試名單由各培養(yǎng)單位根據公布的調劑工作細則確定,名單公布在相關培養(yǎng)單位網站。我校各專業(yè)不接收破格復試。
三、調劑工作
(一)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所在門類或領域規(guī)定的國家A類地區(qū)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yè),考生的第一志愿自命題考試科目不同于我校招生簡章中發(fā)布的考試科目,各學院(學位點)根據本學科(專業(yè)類別)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目標、科目考試大綱、學科特點等因素綜合研判,自主確定各科目命題的相同或相似性,學院可制定與學生學業(yè)水平相關的調劑生選拔規(guī)則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忌踉嚳荚嚳颇繎c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一命題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英語一、英語二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視為相同)。
(二)調劑的基本程序
1.調劑系統開通后,各培養(yǎng)單位第一時間將有缺額的專業(yè)在“調劑服務系統”中填報,經研究生院審核后發(fā)布。
2.符合《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和我校調劑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提交調劑志愿。
3.研究生院將根據各培養(yǎng)單位提交的擬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及考生本人的填報志愿在網上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
4.調劑生復試后,研究生院將根據培養(yǎng)單位上報的復試及錄取結果第一時間在調劑系統里給學生發(fā)送擬錄取通知。被“擬錄取”的考生須于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網上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忌坏?ldquo;確認擬錄取”則視為同意被我校擬錄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擬錄取資格。
四、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原則上分兩批進行:第一批為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各培養(yǎng)單位在4月上旬內完成復試;第二批為調劑考生復試,各培養(yǎng)單位在4月下旬完成調劑復試。
具體的復試時間、地點、內容、形式等具體安排以各培養(yǎng)單位主頁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
(二)復試方式
1.根據當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勢,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統一采用“中國移動云考場”(騰訊會議平臺備用),考生應提前備妥網絡遠程復試所需的硬件設備和網絡環(huán)境:
(1)“雙機位”的要求:電腦1臺,用于復試設備(第一機位),手機1部用于監(jiān)控復試環(huán)境的設備(第二機位);
(2)選擇獨立安靜、無干擾、光線適宜、寬帶(WiFi)網絡和4G網絡信號良好、相對封閉的場所準備復試。
2.各培養(yǎng)單位根據專業(yè)特點提前制定有針對性的復試工作辦法、操作流程及應急預案,并提前做好演練,確保參與復試人員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特別要做好復試小組專家成員疫情防控工作。
3.各培養(yǎng)單位提前公布復試工作安排,同時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確??忌莆站W絡遠程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
4.各培養(yǎng)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在入學后3個月內,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三)審查考生資格
考生須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將下列相應材料原件的掃描版(jpg/pdf格式),發(fā)至各培養(yǎng)單位指定的郵箱中,詳情見各培養(yǎng)單位的復試方案,經審查,若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其復試資格。開學報到后各培養(yǎng)單位對考生的原件進行審核,復印件提交培養(yǎng)單位留存。
考生須通過復試平臺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掃描件(正反兩面)。
2.本人學歷、學位證書或者學生證掃描件(正反兩面)及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原件或掃描件:
(1)應屆畢業(yè)生的學生證復印件。
(2)往屆生的學歷證書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書復印件(報考對學位有要求專業(yè)的考生)。
(3)??破瘘c獲本科畢業(yè)證或者專升本的考生還須提交??飘厴I(yè)證復印件。
(4)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交任意一項:
①全國自學考試6科以上(含6科)成績合格單的復印件。在入學報到時如不能提供畢業(yè)證原件,學校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無異議。
②成人高校專升本在讀考生持《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境外學校在讀本科生,不能以應屆生身份報考)。
(6)在讀研究生須提供培養(yǎng)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還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
(7)對于在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考籍卡(證)。
3.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yè)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4.提交《衡陽師范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表格下載地址:http://xkjsb.hynu.cn/info/1191/1946.htm紙質稿郵寄最遲必須于復試前提交,務必使用順豐或者EMS快遞郵寄至各培養(yǎng)單位,其他方式概不接收。
5.培養(yǎng)單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詳見培養(yǎng)單位通知。6.溫馨提示:
(1)身份證如果丟失,需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并于證明上貼本人照片并騎縫加蓋公章。
(2)學生證如果丟失,需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證明,并于證明上貼本人照片騎縫加蓋公章。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復試期間未按相關規(guī)定時間提交報告的考生視為
資格審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fā)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5)由于網絡遠程復試,原件材料檢查可以推遲至學生入學后一個月內。
7.繳納復試費120元/次,考生通過轉賬至我校財務處專用收費賬戶進行繳費,并攜帶繳費證明參加復試。一志愿復試考生繳費時間為3月31日前,未繳納復試費者不得參加復試。繳費方式見后續(xù)研究生院發(fā)布的通知。
(四)加分資格審查
具備教育部規(guī)定加分資格(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考生,須在3月25日前(以提交時間為準)向研究生院提交加分申請及相關證明,相關材料的復印件發(fā)至衡陽師范學院研究生院郵箱(xkjsb@hynu.edu.cn)。研究生院對考生身份和加分項目進行審核后,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審定。逾期不予受理。
(五)復試內容
各招生學科要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復試內容具體包括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測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等三部分(若為同等學力考生須進行加試),應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復試滿分為100分。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測試:考核滿分為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測試本專業(yè)(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評估在本專業(yè)(領域)的發(fā)展創(chuàng)新能力。考核應涵蓋與原有復試筆試內容相關的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不得脫離考試大綱中公布的考試范圍)。
考核內容、時間及形式由各學位點根據學科專業(yè)情況、現實操作情況自行制定,在報研究生院審批通過后,方能公布。
2.外語聽說能力考核:考核滿分為20分。主要考察考生專業(yè)外語的掌握水平,由各培養(yǎng)單位自行組織。
3.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考核滿分為50分。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知識結構、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具體測試方式由培養(yǎng)單位自定,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如獲獎證書、公開發(fā)表的論文等),復試工作小組須詳細記錄復試過程,全程采用移動云考場系統。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中必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的測試方式由培養(yǎng)單位自行決定。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作為錄取參考,加試科目滿分100分,每門成績不得低于60分。
五、總成績及錄取原則
(一)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各培養(yǎng)單位可根據專業(yè)特點調整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比例,須提前交研究生院,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審核批準后將在研究生院網站向考生公布。
(二)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和按需招生的錄取原則。
(三)擬錄取考生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調檔通知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及工資關系,在規(guī)定時間內寄達我校。應屆畢業(yè)生可畢業(yè)后將檔案再寄達我校。
(四)報考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共同簽訂三方協議??忌驁罂即T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出現如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測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外語聽說能力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3.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及誠實守信情況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結果不合格不予錄取。
6.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7.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不能按期寄達《衡陽師范學院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yè)培養(yǎng)合同》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復試各項考核測試的合格標準,具體見各培養(yǎng)單位復試方案。
(六)各培養(yǎng)單位將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待學校和上級招生部門審定后正式錄取。
(七)錄取結果預計于5月上旬之前在衡陽師范學院研究生院網站首頁公布錄取結果(公示期10天)。
六、復試錄取的監(jiān)督與復議
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
加強對復試過程的督查和監(jiān)管,應同步錄音錄像,并刻盤交研究生院保存。復試工作結束后,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將組織審查。
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錄取結果全面負責。
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的紀檢、督察部門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并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督察和巡視。
實行信息公布制度。有關復試工作方案、復試成績、擬錄取結果等信息及時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
實行復議制度。在復試錄取期間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培養(yǎng)單位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七、其他
(一)保密紀律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及《衡陽師范學院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各培養(yǎng)單位復試方案交研究生院備案,并在各培養(yǎng)單位和研究生院網站公示。
(三)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不得徇私舞弊,對違紀者要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監(jiān)督電話:紀委:0734-8486611,0734-8484907
研究生院:0734-3456100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衡陽師范學院研究生院。
衡陽師范學院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4日
衡陽師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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