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師范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學科授予權

發(fā)布時間:2020-04-29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江蘇師范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學科授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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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師范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學科授予權 正文

一、學科學位點簡介
江蘇師范大學于2014年獲得法律碩士學科授予權,學位點設在法學院。自2015年開始招生。該學位點師資力量雄厚,有教授9人,副教授18人,其中博士16人,博士后3人,具有國外著名法學院研修背景的老師11人。另外,聘請50余位高水平的實務專家擔任學科點的校外導師。該學位點教學特色鮮明,注重實踐教學,依托法律碩士聯(lián)合培養(yǎng)工作站,設置實習法官助理崗位、見習檢察官助理崗位,在雙導師的指導下,同時推行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該學位點科研成果突出,獲得國家社科基金項目9項。該學位點獎學金多樣,獎勵、促學保障措施得力,除了政府的獎助學金以外,還設有“三助”(助研、助教、助管)獎學金,“茂通”獎學金、“田原”獎學金、“愛心”獎學金、“心翎”獎學金等特色獎學金。
二、培養(yǎng)目標
本專業(yè)學位主要培養(yǎng)立法、司法、行政執(zhí)法和法律服務以及各行業(yè)領域德才兼?zhèn)涞母邔哟蔚膹秃闲汀眯头ㄖ稳瞬拧?br />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遵守憲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循法律職業(yè)倫理和法律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
2.全面掌握法學基本原理,特別是社會主義法學基本原理,具備從事法律職業(yè)所要求的法律知識、法律術語、法律思維、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綜合運用法律和其他專業(yè)知識,具有獨立從事法務工作的能力;
4.熟練掌握一門外語。
(二)具體要求
1.全面掌握法律專業(yè)知識;
2.能夠運用法律思維分析和解決法律實務問題;
3.熟練運用法律解釋方法,具備在具體案件中進行法律推理的能力;
4.掌握訴訟主要程序,熟練從事法律事務代理和辯護業(yè)務;
5.熟練從事非訴訟法律實務以及法律事務的組織和管理;
6.熟練掌握法律文書制作技能。
三、培養(yǎng)對象
通過全國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經(jīng)各培養(yǎng)單位錄取的,具有國民教育序列非法學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或同等學歷人員。
四、培養(yǎng)年限與方式
(一)培養(yǎng)年限
全日制法律碩士基本修業(yè)年限為3年。
(二)培養(yǎng)方式
1.把知識教育同價值觀教育、能力教育相結合,把思想引導和價值觀塑造融入每一門課程教學。
2.重視和加強實踐教學,注重實務能力的培養(yǎng)。采用課程學習與實踐教學相結合、專業(yè)實習與學位論文相結合的培養(yǎng)方式。
3.成立導師組,采取集體培養(yǎng)(導師組)和導師個人負責相結合的指導方式。導師(組)負責研究生日常管理、學風和學術道德教育、制訂和調整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計劃、組織安排開題、指導科學研究和學位論文等。導師負責研究生的價值觀教育、科研能力教育、個人培養(yǎng)計劃的制定、畢業(yè)論文的指導與撰寫等。
4.加強教學與實踐的聯(lián)系和交流,采用校內導師和校外實務導師相結合的雙導師培養(yǎng)方式。重視實務課程的開設,聘請具有法律實務經(jīng)驗的專家參與教學及培養(yǎng)工作。
5.必修課考核采取考試和考查兩種方式。必修課不得低于總科目的60%。選修課程采用考查的形式。學位課程考核成績達到70分視為合格,其他課程達到60分視為合格。
五、培養(yǎng)內容與學分
總學分不低于74學分。
(一)課程設置(不低于54學分)
課程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含推薦選修課和特色方向選修課)
1.必修課(不低于33學分)
(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2學分)
(2)外語(4學分)
(3)法律職業(yè)倫理(2學分)
(4)法理學(2學分)
(5)中國法制史(2學分)
(6)憲法學(2學分)
(7)民法學(2學分)
(8)刑法學(2學分)
(9)民事訴訟法學(2學分)
(10)刑事訴訟法學(2學分)
(11)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2學分)
(12)經(jīng)濟法學(2學分)
(13)國際法學(2學分)
2.推薦選修課(不低于13學分)
(1)外國法制史(2學分)
(2)商法學(2學分)
(3)國際經(jīng)濟法學(2學分)
(4)國際私法學(2學分)
(5)知識產(chǎn)權法學(2學分)
(6)環(huán)境資源法學(2學分)
(7)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2學分)
(8)法律方法(2學分)
(9)證據(jù)法學(2學分)
3.特色方向選修課(不低于8學分)
(1)部門行政法(2學分)
(2)檢察實務(2學分)
(3)審判實務(2學分)
(4)立法學(2學分)
(5)社區(qū)矯正法與社工法律實務(2學分)
(6)犯罪心理矯正方法論(2學分)
(二)實踐教學與訓練(不低于15學分)
1.法律寫作(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訴書、答辯書、仲裁申請書、公訴書、判決書、裁定書等的訓練,由律師、檢察官、法官講授、講座)(2學分)
2.法律檢索(2學分)
3.模擬法庭、模擬仲裁、模擬調解等(由教師組織,法律實務專家輔助指導)(3學分)
4.法律談判(2學分)
以上實踐教學與訓練可采取案例研習、法律診所等方式進行。
5.專業(yè)實習(6學分)
統(tǒng)一組織學生在第二學年(含第一學年暑期)完成,專業(yè)實習時間不少于6個月,可以在律師事務所、企事業(yè)法務部門或司法機關等單位分階段進行。
定向研究生的實踐教學與訓練由各培養(yǎng)單位和定向單位參照以上要求確定培養(yǎng)、考核方式。
(三)學位論文(5學分)
1.學位論文選題應貫徹理論聯(lián)系實際的原則,論文內容應著眼實際問題、面向法律實務,反映學生運用所學理論與知識綜合解決法律實務中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的能力。
2.研究生一般應當在第三學期確定論文選題,第四學期初完成開題報告,開題報告應以法律實務研究為主要內容。開題報告的考核形式為導師組聽取研究生的匯報,并做出是否通過的決定,經(jīng)學院批準并存檔。對開題報告未通過者,應在一定時間后重新開題。
3.通過開題報告的,可撰寫學位論文,學位論文應以法律實務研究為主要內容,提倡采用案例分析、研究報告、專項調查等形式。
學位論文的寫作應當規(guī)范并達到以下5個方面的要求:
1.論題具有理論和實踐意義,題目設計合理;
2.梳理和歸納同類問題的研究或實踐現(xiàn)狀;
3.論據(jù)充分,論證合理,資料完整;
4.作者具有研究方法意識,能夠采取多樣的研究方法,如社會調查與統(tǒng)計方法、規(guī)范實證方法等;
5.符合寫作規(guī)范,字數(shù)不少于2萬字。
(四)其他要求
1.以同等學力和跨專業(yè)錄取的研究生,必須補修2-3門本方向本科的主干課程,由導師(組)在制定個人培養(yǎng)計劃時確定,每門課程按1學分計,但不計入規(guī)定的總學分之內。
2. 必修課程如有一門為不合格,且參加補考后仍不合格,不得進入課題研究階段。
六、中期考核
研究生在第三學期末完成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包括研究生自評總結、課程學習情況審核以及導師對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現(xiàn)、學習和科研能力的評定,最終由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做出綜合評定意見。
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績核算按照“研究生自評總結”占10%,“課程學習情況”占70%,“導師對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現(xiàn)、學習和科研能力的評定”占20%。考核小組按照考核內容進行定性和定量評價,中期考核結果為通過和不通過。
中期考核通過者,可進入學位論文階段;有以下行為之一者,中期考核結果視為不通過:思想品德、組織紀律性差;受過學校紀律處分無明顯悔改表現(xiàn)和進步;無故不參加中期考核;學習成績差、獨立工作能力弱。由考核小組簽署處理意見,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后報研究生院,按照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處理。
七、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
論文初稿經(jīng)導師審閱,提出修改意見,進行修改后,最遲應在第六個學期初定稿并打印好。碩士生論文答辯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江蘇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評定標準及授予工作實施細則》進行評審與答辯。
(一)學位論文應有3名本專業(yè)領域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專家進行雙盲評閱,其中至少1名為法治工作部門專家,指導教師不能作為評閱人。三名專家都同意答辯方為評審通過。
(二)論文評審首先需要通過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其次重點審核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進行理論研究及解決法律實際問題的能力;審核學位論文工作的科研難度和工作量;審核其理論創(chuàng)新及提出的新觀點、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進展。
(三) 研究生必須完成開題報告等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所有環(huán)節(jié),獲得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學分,成績合格,方可經(jīng)導師推薦,申請參加學位論文答辯。導師認為學位論文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不應推薦參加答辯。
(四)由答辯申請人所在學院負責學位論文答辯工作,答辯委員會由不少于五位專家組成,至少包含1名以上的法治工作部門專家。指導教師不能作為答辯委員會成員。
(五)論文答辯除有保密要求外,一般公開舉行。答辯會要有詳細記錄,原始書面記錄由各學院保管備查。
(六)答辯委員會對學位論文的水平以及答辯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價,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經(jīng)答辯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作出建議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可授予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
(七)論文答辯未通過者,經(jīng)答辯委員會全體成員過半數(shù)以上同意,可在半年內修改論文后重新答辯一次。若答辯申請人逾期未完成論文修改,或重新答辯仍未通過,不再受理其學位申請。
八、課外閱讀與科研計劃
培養(yǎng)學生閱讀興趣,推薦必讀與選讀書目,攻讀研究生期間閱讀的書目不少于20冊。定期開展讀書周等活動,并鼓勵學生分享讀書心得與閱讀體會。
法律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必須開展相對系統(tǒng)深入的科學研究工作,參與科研項目并獨立撰寫一定分量的科學研究報告。為了拓寬研究生的視野,促進研究生關心和了解學科前沿、學術熱點,碩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至少參加5次以上(含5次)校內外學術交流,達不到5次者不得申請論文答辯??蒲幸鬂M足下列條件之一:
1. 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省級以上期刊公開發(fā)表(錄用)學術論文1篇;
2. 獲得校級及以上科研項目;
3. 參編及出版法學專業(yè)著作或教材,參與編著字數(shù)在30000字以上。
4. 參與完成橫向項目(經(jīng)費進入學校賬戶的項目,作為課題組成員并承擔一定的任務)1項;
5. 獲得省級以上科研獎勵;
6. 獲得省級以上專業(yè)技能競賽獎勵;
7. 經(jīng)院學術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成果。
九、畢業(yè)與學位申請
學生完成課程學習及實習實踐環(huán)節(jié),取得規(guī)定學分,達到科研成果要求,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經(jīng)江蘇師范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授予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同時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
十、必讀文獻
參見《江蘇師范大學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法學)研究生文獻閱讀主要書目和期刊目錄》(附表3)。
江蘇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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