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學經濟法學考研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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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學
但是,讓很多同學都比較糾結的是,要不要在備考過程中報一個輔導班?應該選擇什么樣的輔導機構呢?針對這些問題,考研派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兩條建議:
1. 考研是一項幾百萬人長跑,最終只有少部分可以到達終點的運動,我們不能選擇本科院校、不能選擇好的導師授課、不能讓自己聰明到看一遍就會,那么,就需要利用一切該利用的資源,在起跑階段,就超越很多人。
2. 考研輔導班和考研培訓班也并非救世主,同學們在選擇輔導班的時候,授課導師一定要是報考院校對應專業(yè)比較優(yōu)秀的研究生,或者名師。自己也要足夠努力,才能考上理想的學校。
關于西南科技大學經濟法學考研輔培訓班,目前包括考研機構開設的輔導班以及考研學校自行開設的輔導班。2007年前有很多學校的研究生錄取考試,學校會開辦一些考研專業(yè)課的輔導班,并有輔導班,這些輔導輔導非常好,因為都是參與出題或改卷老師們開的課,但后來國家不在允許研究生招生單位做任何相關的培訓輔導,所以專業(yè)課考研輔導基本不在會更新,當然一些全國統(tǒng)考的科目還是會有些考研輔導機構會開設一些考研輔導班的培訓課程,比如西醫(yī)綜合等等。 目前我國的西南科技大學經濟法學考研培訓以考研機構為主,時間上包括長期和短期,形式上有大班授課、小班授課以及一對一授課等不同形式,公共課和專業(yè)課均有課程(專業(yè)課限于熱門專業(yè)),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不同需要進行選擇上不上輔導班以及選擇輔導班的何種方式。
西南科技大學2007研究生經濟法學入學考試參考書目
西南科技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培養(yǎng)方案
經濟法學(學科代碼:030107 )
一、培養(yǎng)目標
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學風嚴謹,實事求是,有良好的敬業(yè)精神和學術道德。
掌握堅實的經濟法學基礎理論知識、專業(yè)知識和一定的工具性知識,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具有獨立從事經濟法法學理論研究的能力,具備良好的法律職業(yè)道德和心理素質的高層次法學專門人才。
二、研究方向
1. 企業(yè)與公司法
主要研究現代企業(yè)法律制度、企業(yè)法人登記法律制度、企業(yè)法人財產權的理論和實踐、企業(yè)法人資本制度和法人治理理論和實踐、國有企業(yè)法律制度、合作制暨集體所有制企業(yè)法律制度、關聯企業(yè)法律制度、企業(yè)破產和企業(yè)重整法律制度、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企業(yè)并購法律制度與實踐、企業(yè)公司投融資法律制度與實踐、企業(yè)公司資產證券化相關法律制度與實踐等。
2. 市場秩序法
主要研究在承認并尊重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政府干預與市場自由、自治間的法治邊界問題,即市場秩序法律規(guī)制的必要性以及如何用法律規(guī)制市場秩序。內容包括市場準入與退出秩序法、市場經營秩序法、市場競爭秩序法,主要涉及市場準入、市場退出、弱勢市場主體特別保護、質量、價格、標準化、信息表示、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3.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以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其他社會關系、社會保障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為研究對象,重點研究勞動關系、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工資、勞動保護、勞動監(jiān)察、勞動爭議處理、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優(yōu)撫、社會福利等方面的立法、執(zhí)法和司法問題。
三、學制和學習年限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不超過5年,經批準休學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的時間不計入學習年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對于學業(yè)特別優(yōu)秀的碩士生,經本人申請,全面考核批準后,可適當縮短學習年限,在校期間(取得國家注冊學籍后)不得少于2年。
四、學分要求和課程設置(見附表)
每16學時計1學分;完成學業(yè)至少修滿30學分,其中學位課不低于15學分,必修環(huán)節(jié)2學分。
碩士生導師負責指導碩士生制定個人培養(yǎng)計劃和選課。允許在導師指導下跨學科選擇1~2門課程作為本學科的選修課;對于跨學科專業(yè)或同等學力錄取的碩士生,要求自行補修相應專業(yè)本科核心課程至少3門,但不計學分。
碩士生進入論文階段,需要學習與研究課題有關的專業(yè)知識,可由導師指定內容自學某些課程。
五、必修環(huán)節(jié)
碩士生必修環(huán)節(jié)包含四大部分,要求碩士生分別完成以下內容:
1.入學教育:內容包括學校、學院、專業(yè)介紹、素質拓展教育、研究生學術道德教育等,碩士生全程參加入學教育活動,通過考試。完成后獲得1學分。
2.社會實踐:研究生運用所學知識到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等進行社會調查,或輔助參與立法、執(zhí)法、司法和法律服務活動,寫出總結報告,同時實習或調查單位提供書面證明,報學院備案。完成者獲得1學分。
3.學術活動:為了提高碩士生學術交流能力,拓寬碩士生的知識面,碩士生在校期間必須參加10次以上校內外學術活動并作1次學術報告(開題報告除外)。每次參加學術活動后提交《研究生學術報告總結》等材料交導師考核認定并報學院檢查備案,獲得1學分。
4.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要求碩士生在學位論文開題之前,閱讀本學科前沿國內外文獻6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獻3篇以上,寫出4000字左右的文獻綜述報告;綜述報告應提出值得研究和解決的學術問題,并在此基礎上完成相應的開題報告,報告字數不少于3000字。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通過后,將材料報所在學院檢查備案,獲得1學分。
六、學位論文
(一)碩士學位論文的基本要求
碩士學位論文的選題應有一定的理論意義與實用價值;應對社會經濟發(fā)展和法治建設有一定價值;應有必要的理論分析以及新見解;應能體現研究生在本學科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業(yè)務工作的能力。
(二)碩士學位論文工作
碩士生在導師指導下在學科研究方向范圍內確定選題和開展學位論文工作。對涉密碩士生論文應嚴格按照《西南科技大學研究生涉密學位論文和內部學位論文工作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完成論文工作。
1.開題報告
(1)開題報告時間:碩士生應在導師指導下,查閱文獻資料,了解學科現狀和動向,在學科研究方向范圍內確定課題方向,制訂論文工作計劃,學院從第三學期開始接受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申請。
(2)開題報告方式:開題報告應以報告會的形式,在學科導師組或以上范圍公開舉行;開題報告會須由本學科及相近學科3位副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以上的專家組成考評組,并作出考評意見。
(3)開題報告內容:依據《開題報告表》的要求,做開題報告。在開題報告會后,及時完成《開題報告表》,交學院檢查備案。
(4)開題報告未通過者,3個月內申請重新開題。兩次開題報告不過者,列入下次碩士生開題范圍。
(5)因正當原因改變選題,須按上述要求重做開題報告。
(6)論文開題通過1年后方能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2.論文工作
碩士生在導師指導下按計劃進行學位論文工作。圍繞論文開展科研工作的時間不少于1年。論文工作期間應每周一次向導師匯報研究進展。碩士生到校外單位做學位論文,要經導師、學院批準,并保證每月至少一次向導師匯報工作進展,按時完成論文工作。
3.中期檢查
在碩士學位論文工作的中期(開始論文工作半年以后),學院組織檢查小組(3~5 名副教授職稱以上教師組成)對碩士生的綜合能力、論文工作進展情況以及工作態(tài)度和精力投入等進行全面檢查。每個學生應做一次論文工作中期檢查報告。檢查小組對論文工作的主要成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創(chuàng)新性等進行評議,現場給出評定意見。通過中期檢查者,準予繼續(xù)進行論文工作。未通過者,限期整改,3個月后才能申請重新中期檢查,或另行選題,重新開題。
4.學位論文撰寫
碩士生在導師指導下,按照《西南科技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格式規(guī)范》的要求,獨立完成學位論文,導師應對碩士生學位論文嚴格審查,把好質量關。
5.預答辯
碩士生在學位論文定稿之后、正式答辯之前5個月應進行一次預答辯。預答辯須由本學科及相近學科3位副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以上的專家組成考評組,通過集體會診的方式對碩士生的學位論文進行內容和形式上的審查,發(fā)現問題,查找缺陷,提出改進意見,并決定可否提交正式答辯,從而保證論文寫作和論文答辯的質量。通過預答辯者,完善論文后準予進入學位論文相似性檢測環(huán)節(jié)。未通過者,限期整改,3個月后才能申請重新預答辯。兩次預答辯不過者,取消當次學位申請資格。
6.學位論文相似性檢測
非涉密學位論文送審前須接受學位論文相似性檢測;涉密論文由導師把關,防止剽竊、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
(1)總體文字重合百分比≤25%、章節(jié)最高文字重合百分比≤25%的可安排論文送審。
(2)25%<總體文字重合百分比≤50%、25%<章節(jié)最高文字重合百分比≤70%的,在導師指導下修改論文,并按時間要求進行復檢,復檢如達到送審要求可安排論文送審;復檢后如果仍未達到送審要求,取消當次學位申請資格,要求繼續(xù)修改,6個月以后根據學院安排重新進行預答辯。
(3)總體文字重合百分比>50%或章節(jié)最高文字重合百分比>70%的,取消當次學位申請資格。
7.學位論文評閱
學位論文評閱人由2名本學科或相近學科具有副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專家擔任(校外專家不少于1名)。學位論文評閱采取通訊評議方式進行,論文最遲在答辯前2個月送達論文評閱人。
論文評閱意見全部為同意答辯者,可以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如有1位評閱人持否定意見,則再增聘1位評閱人進行評閱,最終評閱結果如有2位評閱人持否定意見,取消當次學位申請資格,繼續(xù)完善論文。
評閱意見是同意修改后答辯的,應與導師討論評閱人提出的修改意見,確定修改內容,完成論文修改,并填寫《對學位論文評閱意見的回復及修改說明》,經導師確認后,進行學位論文相似性檢測。檢測通過后可申請答辯,如未通過檢測,取消當次學位申請資格。
8.學位論文答辯
答辯委員會由不少于5名本學科或相近學科具有副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校外專家不少于1名),學位申請人的導師不參加答辯委員會。答辯要發(fā)揚學術民主,以公開方式進行,答辯前應進行公告。
答辯委員會意見是修改后通過的,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答辯委員會所提意見與導師討論,按要求進行修改,經導師確認后,進行學位論文相似性檢測。檢測通過后提交答辯委員會審核,如檢測未通過,取消當次學位申請資格。答辯委員會審核通過,論文答辯工作結束;審核未通過,取消當次學位申請資格。
論文答辯不合格者,經答辯委員會同意,可在答辯委員會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論文修改后進行論文相似性檢測,檢測通過后再次答辯;檢測未通過或再次答辯不過者,應報學校批準終止其碩士學業(yè)。
七、畢業(yè)要求與學位授予
1. 畢業(yè)要求
碩士生在規(guī)定的年限內,修完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準予畢業(yè),并發(fā)給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
2. 學位授予
申請學位者須獲得畢業(yè)資格,在校期間無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學位課平均成績達到75分(含75分)以上,滿足學位標準規(guī)定的外語及科研成果要求,經本人申請,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表決通過后可獲得碩士學位,并頒發(fā)碩士學位證書。因未滿足學位標準規(guī)定的外語或科研成果要求而未獲得碩士學位申請資格者,若在其畢業(yè)后兩年內達到要求,可再申請碩士學位。
西南科技大學經濟法學030107考研科目及參考書目
專業(yè)信息
- 所屬院校:西南科技大學
- 招生年份:2020年
- 招生類別: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屬學院:法學院
- 所屬門類代碼、名稱:[03]法學
- 所屬一級學科代碼、名稱:[01]法學
專業(yè)招生詳情
研究方向: | 01市場規(guī)則法 02金融法 |
|
招生人數: | 9 | |
考試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611法學基礎 ④801法學專業(yè)綜合 |
|
備 注: | 推免生4人 復試經濟法學 加試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 |
2021西南科技大學經濟法學030107考研科目及參考書目
專業(yè)信息
- 所屬院校:西南科技大學
- 招生年份:2021年
- 招生類別:全日制研究生
- 所屬學院:法學院
- 所屬門類代碼、名稱:[03]法學
- 所屬一級學科代碼、名稱:[01]法學
專業(yè)招生詳情
研究方向: | (01)市場規(guī)制法(02)金融法 |
|
招生人數: | 6 | |
考試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611)法學基礎 ④(801)法學專業(yè)綜合 |
|
備 注: |
經濟法學考研院校
專業(yè)名稱:經濟法學 專業(yè)代碼:030107 門類/類別:法學 學科/類別:法學開設專業(yè)院校:
北京師范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方工業(yè)大學 北京工商大學 中國農業(yè)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央民族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礦業(yè)大學(北京)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 天津工業(yè)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師范大學 天津商業(yè)大學 天津財經大學 天津大學 河北經貿大學 河北大學 山西財經大學 山西大學 東北財經大學 遼寧大學 沈陽工業(yè)大學 延邊大學 吉林財經大學 吉林大學 哈爾濱商業(yè)大學 黑龍江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上海政法學院 上海社會科學院 上海海事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揚州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中國礦業(yè)大學 南京工業(yè)大學 常州大學 南京財經大學 南京大學 南京農業(yè)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中國計量大學 浙江財經大學 寧波大學 浙江工商大學 浙江大學 安徽大學 安徽財經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福州大學 廈門大學 江西財經大學 江西理工大學 華東交通大學 煙臺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山東科技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鄭州大學 河南大學 河南師范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武漢工程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yè)大學 中南民族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大學 湘潭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廣東財經大學 中山大學 暨南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深圳大學 廣西大學 海南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重慶大學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 四川大學 西南科技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貴州師范大學 貴州民族大學 云南民族大學 云南財經大學 云南大學 西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yè)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 西安財經學院 蘭州大學 蘭州財經大學 甘肅政法學院 青海民族大學 新疆財經大學專業(yè)解析:
1、學科簡介經濟法學是一級學科法學下設的二級學科。此學科在法學體系中是一門新興的、獨立的學科主要研究經濟法及其發(fā)展規(guī)律。新中國的經濟法學是改革開放的產物,是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yè)的需要而產生和發(fā)展起來的。與國外同類學科相比,我國經濟法學的研究,無論是在發(fā)展速度還是在研究的廣度和深度,從總體上來說,都是處于領先的地位,因此舉世矚目。經濟法的研究成果,對于推動我國經濟立法、經濟守法和經濟執(zhí)法起著巨大的作用。在中國未來的法制和法治發(fā)展中,經濟法有著廣闊的發(fā)展前景。
2、培養(yǎng)目標
本專業(yè)培養(yǎng)能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四項基本原則,具有較堅實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和較深厚的經濟法理論知識,能勝任經濟法學教學研究、經濟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業(yè)法律實務,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品學兼優(yōu)的高層次專門人才。且能較好地掌握馬列主義理論,有較扎實的經濟法、商法理論基礎;重視理論與社會實踐結合;具有較強的科學研究和從事經濟法律實務工作能力的專業(yè)人才。
3、考試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論
② 20 1 英語一或 203 日語
③ 607 經濟法學
④ 802 法學綜合
4、研究方向
01 經濟法
02 商法
03 金融法
(注:以上以華東政法大學為例,各院校在考試科目、研究方向上均有中也有所不同)
此專業(yè)大學排名:
0301 法學本一級學科中,全國具有“博士授權”的高校共 40 所,本次參評38 所;部分具有“碩士授權”的高校 也參加了評估;參評高校共計 144 所(注:評估結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學校代碼排列)。
序號 | 學校代碼 | 學校名稱 | 評選結果 |
1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A+ |
2 | 10053 | 中國政法大學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學 | A |
4 | 10003 | 清華大學 | A |
5 | 10276 | 華東政法大學 | A |
6 | 10486 | 武漢大學 | A |
7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學 | A |
8 | 10036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A- |
9 | 10183 | 吉林大學 | A- |
10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學 | A- |
11 | 10284 | 南京大學 | A- |
12 | 10335 | 浙江大學 | A- |
13 | 10384 | 廈門大學 | A- |
14 | 10520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A- |
15 | 10611 | 重慶大學 | B+ |
16 | 10726 | 西北政法大學 | B+ |
17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B+ |
18 | 10027 | 北京師范大學 | B+ |
19 | 10055 | 南開大學 | B+ |
20 | 10140 | 遼寧大學 | B+ |
21 | 10246 | 復旦大學 | B+ |
22 | 10285 | 蘇州大學 | B+ |
23 | 10319 | 南京師范大學 | B+ |
24 | 10422 | 山東大學 | B+ |
25 | 10530 | 湘潭大學 | B+ |
26 | 10533 | 中南大學 | B+ |
27 | 10558 | 中山大學 | B+ |
28 | 10610 | 四川大學 | B+ |
29 | 10034 | 中央財經大學 | B |
30 | 10041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B |
31 | 10151 | 大連海事大學 | B |
32 | 10212 | 黑龍江大學 | B |
33 | 10247 | 同濟大學 | B |
34 | 10272 | 上海財經大學 | B |
35 | 10357 | 安徽大學 | B |
36 | 10421 | 江西財經大學 | B |
37 | 10423 | 中國海洋大學 | B |
38 | 10459 | 鄭州大學 | B |
39 | 10532 | 湖南大學 | B |
40 | 10542 | 湖南師范大學 | B |
41 | 10589 | 海南大學 | B |
42 | 10651 | 西南財經大學 | B |
43 | 11066 | 煙臺大學 | B |
44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學 | B- |
45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學 | B- |
46 | 10386 | 福州大學 | B- |
47 | 10475 | 河南大學 | B- |
48 | 10487 | 華中科技大學 | B- |
49 | 10559 | 暨南大學 | B- |
50 | 10561 | 華南理工大學 | B- |
51 | 10590 | 深圳大學 | B- |
52 | 10592 | 廣東財經大學 | B- |
53 | 10673 | 云南大學 | B- |
54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學 | B- |
55 | 10730 | 蘭州大學 | B- |
56 | 11406 | 甘肅政法學院 | B- |
57 | 11835 | 上海政法學院 | B- |
58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學 | C+ |
59 | 10030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C+ |
60 | 10075 | 河北大學 | C+ |
61 | 10108 | 山西大學 | C+ |
62 | 10126 | 內蒙古大學 | C+ |
63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學 | C+ |
64 | 10273 |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 C+ |
65 | 10280 | 上海大學 | C+ |
66 | 10385 | 華僑大學 | C+ |
67 | 10511 | 華中師范大學 | C+ |
68 | 10657 | 貴州大學 | C+ |
69 | 10755 | 新疆大學 | C+ |
70 | 11078 | 廣州大學 | C+ |
71 | 11646 | 寧波大學 | C+ |
72 | 11846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C+ |
7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學 | C |
74 | 10028 | 首都師范大學 | C |
75 | 10065 | 天津師范大學 | C |
76 | 10125 | 山西財經大學 | C |
77 | 10166 | 沈陽師范大學 | C |
78 | 10173 | 東北財經大學 | C |
79 | 10251 | 華東理工大學 | C |
80 | 10294 | 河海大學 | C |
81 | 10394 | 福建師范大學 | C |
82 | 10484 |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 C |
83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學 | C |
8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學 | C |
85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學 | C |
86 | 11117 | 揚州大學 | C |
87 | 11832 | 河北經貿大學 | C |
88 | 10009 | 北方工業(yè)大學 | C- |
8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學 | C- |
90 | 10079 | 華北電力大學 | C- |
91 | 10270 | 上海師范大學 | C- |
92 | 10327 | 南京財經大學 | C- |
93 | 10346 | 杭州師范大學 | C- |
94 | 10378 | 安徽財經大學 | C- |
95 | 10497 | 武漢理工大學 | C- |
96 | 10574 | 華南師范大學 | C- |
97 | 10593 | 廣西大學 | C- |
98 | 10602 | 廣西師范大學 | C- |
99 | 11065 | 青島大學 | C- |
100 | 11482 | 浙江財經大學 | C- |
經濟法學研究生院校排名
序號 | 學校代碼 | 學校名稱 | 評選結果 |
1 | 10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A+ |
2 | 10053 | 中國政法大學 | A+ |
3 | 10001 | 北京大學 | A |
4 | 10003 | 清華大學 | A |
5 | 10276 | 華東政法大學 | A |
6 | 10486 | 武漢大學 | A |
7 | 10652 | 西南政法大學 | A |
8 | 10036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A- |
9 | 10183 | 吉林大學 | A- |
10 | 10248 | 上海交通大學 | A- |
11 | 10284 | 南京大學 | A- |
12 | 10335 | 浙江大學 | A- |
13 | 10384 | 廈門大學 | A- |
14 | 10520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A- |
15 | 10611 | 重慶大學 | B+ |
16 | 10726 | 西北政法大學 | B+ |
17 | 1000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B+ |
18 | 10027 | 北京師范大學 | B+ |
19 | 10055 | 南開大學 | B+ |
20 | 10140 | 遼寧大學 | B+ |
21 | 10246 | 復旦大學 | B+ |
22 | 10285 | 蘇州大學 | B+ |
23 | 10319 | 南京師范大學 | B+ |
24 | 10422 | 山東大學 | B+ |
25 | 10530 | 湘潭大學 | B+ |
26 | 10533 | 中南大學 | B+ |
27 | 10558 | 中山大學 | B+ |
28 | 10610 | 四川大學 | B+ |
29 | 10034 | 中央財經大學 | B |
30 | 10041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B |
31 | 10151 | 大連海事大學 | B |
32 | 10212 | 黑龍江大學 | B |
33 | 10247 | 同濟大學 | B |
34 | 10272 | 上海財經大學 | B |
35 | 10357 | 安徽大學 | B |
36 | 10421 | 江西財經大學 | B |
37 | 10423 | 中國海洋大學 | B |
38 | 10459 | 鄭州大學 | B |
39 | 10532 | 湖南大學 | B |
40 | 10542 | 湖南師范大學 | B |
41 | 10589 | 海南大學 | B |
42 | 10651 | 西南財經大學 | B |
43 | 11066 | 煙臺大學 | B |
44 | 10052 | 中央民族大學 | B- |
45 | 10353 | 浙江工商大學 | B- |
46 | 10386 | 福州大學 | B- |
47 | 10475 | 河南大學 | B- |
48 | 10487 | 華中科技大學 | B- |
49 | 10559 | 暨南大學 | B- |
50 | 10561 | 華南理工大學 | B- |
51 | 10590 | 深圳大學 | B- |
52 | 10592 | 廣東財經大學 | B- |
53 | 10673 | 云南大學 | B- |
54 | 10698 | 西安交通大學 | B- |
55 | 10730 | 蘭州大學 | B- |
56 | 11406 | 甘肅政法學院 | B- |
57 | 11835 | 上海政法學院 | B- |
58 | 10007 | 北京理工大學 | C+ |
59 | 10030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C+ |
60 | 10075 | 河北大學 | C+ |
61 | 10108 | 山西大學 | C+ |
62 | 10126 | 內蒙古大學 | C+ |
63 | 10254 | 上海海事大學 | C+ |
64 | 10273 |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 C+ |
65 | 10280 | 上海大學 | C+ |
66 | 10385 | 華僑大學 | C+ |
67 | 10511 | 華中師范大學 | C+ |
68 | 10657 | 貴州大學 | C+ |
69 | 10755 | 新疆大學 | C+ |
70 | 11078 | 廣州大學 | C+ |
71 | 11646 | 寧波大學 | C+ |
72 | 11846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C+ |
73 | 10004 | 北京交通大學 | C |
74 | 10028 | 首都師范大學 | C |
75 | 10065 | 天津師范大學 | C |
76 | 10125 | 山西財經大學 | C |
77 | 10166 | 沈陽師范大學 | C |
78 | 10173 | 東北財經大學 | C |
79 | 10251 | 華東理工大學 | C |
80 | 10294 | 河海大學 | C |
81 | 10394 | 福建師范大學 | C |
82 | 10484 |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 C |
83 | 10524 | 中南民族大學 | C |
84 | 10656 | 西南民族大學 | C |
85 | 10674 | 昆明理工大學 | C |
86 | 11117 | 揚州大學 | C |
87 | 11832 | 河北經貿大學 | C |
88 | 10009 | 北方工業(yè)大學 | C- |
89 | 10011 | 北京工商大學 | C- |
90 | 10079 | 華北電力大學 | C- |
91 | 10270 | 上海師范大學 | C- |
92 | 10327 | 南京財經大學 | C- |
93 | 10346 | 杭州師范大學 | C- |
94 | 10378 | 安徽財經大學 | C- |
95 | 10497 | 武漢理工大學 | C- |
96 | 10574 | 華南師范大學 | C- |
97 | 10593 | 廣西大學 | C- |
98 | 10602 | 廣西師范大學 | C- |
99 | 11065 | 青島大學 | C- |
100 | 11482 | 浙江財經大學 | C- |
數據來源: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
2007年經濟法學專業(yè)全國排名
排名 | 學校名稱 | 等級 | 排名 | 學校名稱 | 等級 | 排名 | 學校名稱 | 等級 |
1 | 西南政法大學 | A+ | 8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A | 15 | 西南財經大學 | A |
2 | 中國政法大學 | A+ | 9 | 湖南大學 | A | 16 | 吉林大學 | A |
3 | 中國人民大學 | A+ | 10 | 廈門大學 | A | 17 | 長春稅務學院 | A |
4 | 華東政法大學 | A+ | 11 | 安徽大學 | A | 18 | 中山大學 | A |
5 | 武漢大學 | A | 12 | 重慶大學 | A | 19 | 安徽財經大學 | A |
6 | 北京大學 | A | 13 | 遼寧大學 | A | |||
7 | 南京大學 | A | 14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A | |||
B+等(30個):清華大學、浙江大學、中南民族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中南大學、西北政法學院、東北財經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山西財經大學、南昌大學、山東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鄭州大學、云南財經大學、天津大學、深圳大學、北京工商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云南大學、上海財經大學、甘肅政法學院、復旦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南開大學、暨南大學、山西大學、蘭州大學、南京農業(yè)大學、河南師范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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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等(29個):華中師范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北方工業(yè)大學、蘭州商學院、華中農業(yè)大學、浙江財經大學、四川大學、湘潭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西南科技大學、西北大學、河南大學、北京交通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河北經貿大學、天津財經大學、青海民族學院、中國農業(yè)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黑龍江大學、上海海事大學、福州大學、貴州民族學院、長安大學、新疆財經學院、寧波大學、華東理工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天津師范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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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等(20個):名單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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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國政法大學 | 5★ | 132 |
2 | 西南政法大學 | 5★ | 132 |
3 | 中國人民大學 | 5★ | 132 |
4 | 北京大學 | 5★ | 132 |
5 | 華東政法大學 | 5★ | 132 |
6 | 南京大學 | 5★ | 132 |
7 | 武漢大學 | 5★ | 132 |
8 | 重慶大學 | 4★ | 132 |
9 | 西南財經大學 | 4★ | 132 |
10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4★ | 132 |
11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4★ | 132 |
12 | 廈門大學 | 4★ | 132 |
13 | 清華大學 | 4★ | 132 |
14 | 山東大學 | 4★ | 132 |
15 | 吉林大學 | 4★ | 132 |
16 | 上海交通大學 | 4★ | 132 |
17 | 中南大學 | 4★ | 132 |
18 | 安徽大學 | 4★ | 132 |
19 | 同濟大學 | 4★ | 132 |
20 | 中央財經大學 | 4★ | 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