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2015年面向港澳臺地區(qū)招收研究生簡章

發(fā)布時間:2015-07-0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港澳臺
南京師范大學2015年面向港澳臺地區(qū)招收研究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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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師范大學2015年面向港澳臺地區(qū)招收研究生簡章 正文

2015年南京師范大學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招收研究生簡章


南京師范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江蘇省屬重點大學。學校一貫重視與海外的交流與合作,堅持國際化發(fā)展戰(zhàn)略,是改革開放以后全國首批對外開放高校,是國家對外漢語教學基地和國務院僑辦首批華文教育基地,與世界上32個國家和地區(qū)的170所大學建立了校際交流關系。目前擁有國家重點學科6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3個,江蘇高校優(yōu)勢學科10個,江蘇省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培育建設點5個,江蘇省一級學科重點學科18個。擁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22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37個,專業(yè)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專業(yè)碩士學位授權點18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2個。學科覆蓋哲、經、法、教、文、史、理、工、農、醫(yī)、管、藝等門類。
南京師范大學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創(chuàng)辦的三江師范學堂,后歷經兩江優(yōu)級師范學堂、南京高等師范學校、東南大學、第四中山大學、江蘇大學、中央大學、南京大學等時期;其另一源頭為1888年創(chuàng)辦的匯文書院,后發(fā)展為私立金陵大學,1951年與私立金陵女子文理學院(曾稱私立金陵女子大學)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學。1952年全國高校院系調整時,在原南京大學、金陵大學等有關院系的基礎上組建南京師范學院,校址設在原金陵女子大學舊址。1984年改辦成南京師范大學。目前,學校正在積極創(chuàng)建“綜合性強,辦學特色鮮明,國內一流的教學研究型大學”,并為今后建成具有一定國際影響的國內高水平大學奠定堅實基礎。
南京師范大學是中國高等師范教育的發(fā)祥地之一。在百余年發(fā)展歷程中,著名教育家李瑞清、郭秉文、陳鶴琴等曾先后在此主政,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吳貽芳、詞學大師唐圭璋、人文地理學家李旭旦、苔蘚學家陳邦杰、心理學史專家高覺敷、藝術大師徐悲鴻、張大千、傅抱石等諸多名家大師曾在此執(zhí)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國內外知名的專家學者在此潛心耕耘,著書立說,培育后學。經過一代又一代南師人薪火相繼、身教言傳,歷史性地生成了“嚴謹樸實”的學術品格,育就了“以人為本”的厚生傳統(tǒng),砥礪出“團結奮進”的拼搏意識,塑造了“追求卓越”的創(chuàng)新精神。學校以“正德厚生、篤學敏行”為校訓,形成了“嚴謹、樸實、奮發(fā)、奉獻”的優(yōu)良校風。
 
歡迎廣大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考生報考!
一、報名
 
  (一)報考資格。
 
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qū)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qū)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港澳臺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種。
 
  (三)報名時間。
 
  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報考地點。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聯(lián)系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淀區(qū)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聯(lián)系人:曹剛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聯(lián)系人:鄒重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lián)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聯(lián)系人:盧麗萍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7樓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5.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大學生中心  聯(lián)系人:盧麗萍
 
地址:澳門何蘭園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
 
電話:(00853)28563533,圖文傳真:(00853)28563722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報名,并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五)招生專業(yè)目錄及招生人數。
 
招生專業(yè)目錄詳見網址:http://yz.njnu.edu.cn/homepage_zsmldl.jsp
 
我校招收的港澳臺研究生不占用國家下達的研究生招生計劃,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招生人數由我校自主確定。
 
   (六)報名辦法。
 
考生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
 
(1)身份證件副本;
 
(2)《香港、澳門、臺灣人士攻讀內地(祖國大陸)招生單位碩士/博士學位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
 
(4)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yè)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國(境)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5)大學本科或碩士階段成績單;
 
(6)教授推薦函;
 
(7)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點不接受中介機構代理報名。
 
報考費由報考點根據有關規(guī)定確定。
 
考慮到藝術類專業(yè)招生的特殊性,凡報考以下藝術類專業(yè)(僅限港澳臺碩士招生)的考生請到我校報名(或函報)并到我校參加考試。
 
序號
 
學院名稱
 
專業(yè)代碼及專業(yè)名稱
 
研究方向
 
1
 
音樂學院
135101音樂(專業(yè)學位)
 
所有方向
 
2
 
美術學院
 
130400美術學
 
03、04、05、08
 
3
 
130500設計學
 
02、03、04、05、06、07、08
 
4
 
135107 美術(專業(yè)學位)
 
所有方向
 
5
 
135108 藝術設計(專業(yè)學位)
 
所有方向
 
(七)填報志愿。
 
考生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學科專業(yè)或專業(yè)學位類別(領域)。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 分)及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值為200 分);報考其他專業(yè)碩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 分)和兩門業(yè)務課(滿分值均為150 分);報考博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 分)和兩門業(yè)務課(滿分值均為100 分)。
 
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 小時(個別科目可多于3 小時,但不超過6 小時)。
 
(二)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藝術類相關專業(yè)的考試由我校自行安排。
 
時間:2015年4月11日至12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2日進行,開始時間為上午9:00??荚嚂r間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三)復試安排。
 
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復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由我校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自行確定。具體通知四月中下旬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njnu.edeu.cn)上公布。
 
三、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體檢結果等,綜合審查后擇優(yōu)確定錄取名單。
 
錄取通知書于2015年6月中旬由我校寄發(fā)給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應于2015 年9 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由我校在“入學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我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年限實行彈性學制,學術型學制一般為3年,全日制專業(yè)學位學制一般為2-3年。
 
博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最長年限一般不超過7年。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國家和我校學位授予規(guī)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七、獎學金及學費政策
 
我校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 號)及《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fā)〈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 號)規(guī)定,接受港澳臺地區(qū)研究生申請有關獎學金。
 
港澳臺研究生的學費、住宿費標準參照我校內地考生的標準。
 
八、違規(guī)處理
 
對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中有違規(guī)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
 
九、其他
 
(一)為保證考試的嚴肅性,我校對任何一門考試科目違紀、作弊或缺考的考生答卷均不予評閱。
 
(二)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放棄報考者,其相關費用不退。
 
(三)以上內容如與教育部相關文件沖突,則以教育部相關文件為準。
 
(四)未盡事宜請與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
 
 招生單位名稱:南京師范大學,招生單位代碼:10319
 
網址: http://yz.njnu.edeu.cn                 
 
聯(lián)系部門: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25-85891892、85891893,圖文傳真:025-85891227
 
E-Mail: yzb_njnu@163.com
 
詳細地址:南京市棲霞區(qū)文苑路1號南京師范大學
 
郵編:210023
南京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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