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職法律碩士報考條件以及考試科目

更新時間:2022-05-22 11:47:58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法律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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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職法律碩士報考條件以及考試科目 法律碩士
  (一)報考條件
  2010年7月 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tǒng)干部以及有 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tǒng)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經(jīng)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
非政法系統(tǒng)考生錄取比例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錄取人數(shù)的20%。
  (二)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俄語、日語)、專業(yè)綜合(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共計3門。其中,政治理論由各招生單位單獨組 織,時間自行安排;其余2門全國聯(lián)考。外國語考試語種為俄語的考生,限報黑龍江大學、東北財經(jīng)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外國語考試語種為日語的考生限報東北財 經(jīng)大學、大連海事大學。